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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电费涨价传闻致多个电力股涨停?国家电网回应

近日一则有关居民电费涨价的消息在社交平台传播,据称居民电价将自6月1日起上涨,同时取消谷峰计价,改成分段计价。消息称,届时居民电费将分5个时段计价,8-12时为1.08元/千瓦时,12-17时为0.68元/千瓦时,17-21时回到1.08元/千瓦时,21时至次日0时再调整为0.68元/千瓦时,次日0-8时降至0.31元/千瓦时。

对此,5月13日下午,第一财经记者拨打了国家电网服务热线95598,热线客服人员回应称,“暂时没有收到价格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也未收到供电公司的相关电价调整通知。”对方强调,电价调整前,供电公司一般会提前在国家电网的官方渠道向社会公示,应以此为准。

第一财经记者在社交平台检索发现,湖北、上海等地也有所谓“居民电费要涨,且取消谷峰计价,改成分段计价”的消息传出。

对此,第一财经记者同时询问了上述客服人员关于这两地的电价情况。对方表示,湖北地区最近一次居民电价调整自2021年初执行,电价按照居民的年累计用电量分为三个阶梯,第一档在0-2160千瓦时,电价为0.558元/度,第二档在2161-4800千瓦时部分每度电价为0.608元,第三档电价为0.858元/千瓦时,年累计用电量须在4801千瓦时以上。

他介绍,上海目前继续实施自2012年颁布的居民目录电价,按峰谷电价执行。峰时段为6时至22时,谷时段为22时至次日6时。峰时段第一至三档电价每千瓦时分别为0.617元、0.677元、0.977元,谷时段则分别为0.307元、0.337元、0.487元。

上述地区电价与当地网传的分段电价完全不同。

德邦证券研报显示,2023年以来,安徽、浙江等省市陆续出台了优化峰谷分时价差的政策通知。不过该通知仅涉及工商业用户,尚未涉及居民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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