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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兰溪市“三结合”稳步提升敬老院兜底保障服务水平

兰溪市现有乡镇(街道)敬老院8家,之前“管理制度不健全、服务专业性不强、基础设施较滞后”等问题较为普遍。兰溪市民政局从健全制度、规范考核、加大建设、强化监管、业务培训、资源整合等方面持续发力,稳步提升全市敬老院兜底保障服务水平。

一、“健考”结合,规范服务秩序

针对全市敬老院点多面广、管理不规范、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市民政局从“健全制度、加强考核”入手,逐步规范敬老院内部管理服务秩序。

一是出台《兰溪市乡镇(街道)敬老院资金管理办法》。对下拨敬老院各类资金具体使用范围、使用原则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尤其是特困供养资金使用,要求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相关规定专项用于特困供养对象“吃、穿、住、医、葬”等五个方面。并要求落实按季度上报财务各类报表以及一年一审计等财务规章制度。确保特困供养资金“单独建账、专款专用”。          

二是出台《兰溪市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细则》。对院长、财务人员、护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安保人员等岗位人员的职责作出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在“职责明晰、分工明确”基础上确保各自做好“分内事”,“不推诿、不扯皮”。

三是出台《兰溪市农村敬老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从制度完善、安全工作、财务管理等六大方面对敬老院实施考核,总分100分(年度考评分占60%、日常检查分占40%)。具体按照日常检查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优惩劣,进一步激发工作效能。

二、“建管”结合,提升服务设施

针对部分敬老院基础设施较滞后、房屋结构老旧、安全系数等级较低、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市民政局从“建设投入、强化监管”入手,大力提升服务设施。

一是加大建设资金补助力度。为全力改善特困供养对象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近几年市、镇各级财政逐年加大建设资金补助力度实施敬老院新(扩)建工程。出台《关于乡镇(街道)敬老院基建工程专项资金补助办法》。规定按照因素法(建筑面积1500元/平方米、床位9000元/张)进行补助。新政策的出台大大缓解了新(扩)建养老机构资金不足困境。据统计,近几年共投入上亿元,新建养老床位近1000张。在较大程度上提升了政府兜底保障能力。

二是加大消防设施配置力度。对全市敬老院统一安装“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智能烟感系统”以及配置“微型消防站”等。以“人防、技防、物防”高度融合为手段,全面提升敬老院安全系数等级。

三是加大日常检查督查力度。敬老院内部管理涉及方方面面,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打折扣,就会影响供养服务质量提升。市民政局建立“一周一检查、一院一通报”机制,全面加强对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检查督查力度。每周至少对一家敬老院开展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当场告知院长(负责人),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并函告所属乡镇(街道),要求其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督促敬老院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同时市民政局定期开展“回头看”,形成“闭环”状态。

三、“训整”结合,优化服务质量

针对敬老院护理员队伍专业性不强、素质不高、资源过于分散等问题,市民政局从“强化培训、资源整合”入手,大力优化供养服务质量。

一是成立培训中心。2019年3月27日在市社会福利院成立 “兰溪养护培训中心”,为本市养老护理员综合技能提升提供了理论培训、实践操作平台。大大方便了本市养老机构护理员,尤其是敬老院就近就便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二是开展培训竞赛。自“养护中心”成立以来,除了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护理员培训外,依托本地“养护中心”这个平台定期组织开展护理员以及家庭照护者培训工作。培训内容涵盖护理理论、实践操作技能等方面。为检验培训效果,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以及护理员竞赛等工作。目前,已累计培训1000余人次,举办全市护理员竞赛两期,通过竞赛共有100多人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三是开展整合试点。针对全市敬老院数量多、分布广、管理难、设施落后等现状,启动了乡镇(街道)敬老院整合试点工作。目前云山、灵洞、赤溪、柏社、横溪等敬老院已成功整合。

下步,将视情进行再整合,并探索“养共体”、“公建民营”等运营模式,着力全面提升供养服务水平和供养服务质量、创新运营理念。使之政府兜底保障工作产生“蝶变”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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